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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职能

榆林市妇幼保健院职能设置

发布时间:2018-09-11 14:38  浏览人数:2889




      市级妇幼保健服务机构是全市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中心,在省级和县级妇幼保健服务机构之间发挥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合理设置市级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及其业务科室的职能任务,是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保健服务水平的前提和保证。

      一、单位性质。榆林市妇幼保健院是具有公共卫生性质、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性事业单位,隶属于榆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工作方针。坚持以群体保健工作为基础,面向基层、预防为主;为妇女儿童及育龄夫妇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避孕节育等公共卫生服务。在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的同时,开展相关的临床基本医疗服务。

      三、主要职能任务

      1、协助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全市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和有关的工作制度。

      2、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负责向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分解下达妇幼保健工作年度任务指标,年初签订目标任务书,年终进行考核评估。

      3、负责全市妇女儿童健康状况、育龄夫妇婚育情况、孕产妇死亡、婴儿出生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的调查统计、分析和汇总上报,协助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市出生实名登记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和出生证明的监管工作;负责市区范围内各级医疗单位和妇幼保健机构新生儿出生证明的办理和管理工作。

      5、负责对全市开展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以及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规范监督;负责市区范围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

      6、在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全市中、省孕产保健、妇幼保健、优生筛查、生殖保健、出生缺陷干预等重大免费项目的组织实施,并对县区开展相关项目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评估。

      7、负责县区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汇总和上报。

      8、负责对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实验室工作进行室间质控和质评。

      9、负责在全市范围内指导和开展妇幼保健、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科普知识的咨询服务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10、制定市、县(区)各级妇幼保健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各级妇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11、负责全市避孕药具供购规划的制定和管理发放以及不良反应的监测统计上报;指导县区积极推进避孕药具知情选择。

      12、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的应用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新技术。

      13、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及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相关的临床基本医疗服务。主要是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婚前健康检查、孕前优生筛查;育龄妇女健康检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系统感染干预、不孕不育症治疗;产前诊断、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服务、妇女儿童常见病诊断、产科并发症处理、新生儿危急抢救和治疗等临床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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