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保健科共有工作人员4人,其中主治医师1人,初级专业技术人员3人。协助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儿童保健工作技术规范、考核评估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受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负责全市各级医疗单位和妇幼保健机构出生实名登记制度的落实;负责市、县各级助产机构儿科质量建设的技术指导;负责全市婴幼儿健康发育状况的监测、评估和营养指导工作;负责全市苯丙酮尿症患者临床救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市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包发放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新生儿死亡评审和婴幼儿死亡监测工作;受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负责组织对全市各级各类机构开展的儿童眼保健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全市儿童保健相关工作的质量调查、统计分析和成效评估工作。负责全市儿童保健档案和数据库的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儿童保健服务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并协助相关科室组织实施;负责本院儿童保健临床医疗服务的具体实施。
科室咨询电话:0912-8134808